又是女孩被害,又是滴滴!
仅仅三个月前,在河南郑州,一名空姐乘客遭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滴滴道歉、赔偿;然而三个月后,在浙江温州,又有一名女孩被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不同的是,这次是在白天。
如此短的时间内连续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人们很难再相信它是偶然。在一个企业,一种危害社会甚至杀害生命的行为屡屡上演,我们不知道对这个企业还能抱有什么信心,我们不知道对这个企业还能抱有什么样的理解。是的,顺风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但与生命相比,这些都不值一提。
对一家连生命都没有给予足够保障的企业,对文明社会接连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我们必须以生命的名义,提出我们的质问。
一问:管理哪里去了?
5月10日,针对郑州空姐遇害一事,滴滴发公开信说:“我们会全力做好后续工作,同时全面彻查各项业务,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三个多月过去了,我们不知道的是,你们的“各项业务”是如何“彻查”的;但我们知道的是,类似事件又发生了!滴滴是基于大数据的公司,是最有条件、最有优势收集各种信息的企业。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企业,在三个月前已经发生过有人遇害的惨烈背景下,居然在受害人亲友报警后,不提供车主信息!居然对刚被投诉的车主不予处理,反而继续派单!
要知道,公共服务性质的平台,必要时必须公开服务提供者的信息,这不是什么商业秘密!现在一些互联网企业,对客户反映的问题的确存在一靠拖、二靠赔的问题。
然而,性命攸关、生命无价!滴滴是拖不起、赔不起的!现在回头再看滴滴这封公开信,我们完全可以认为这是敷衍塞责;是以貌似痛心疾首的态度,掩盖实际工作中的不重视;是以我们从来没有听到过的下文,掩盖管理上的无为和无能!
这几年,滴滴疯狂圈地扩张,所向披靡,但我们看到,管理并没有同步跟进,甚至到了混乱的地步。试想,如果滴滴真正吸取教训、狠抓司机管理的话,悲剧还能重演吗?
遇害事件的再次发生,让我们看到,在技术层面,体现出的是它对规则和常识的蔑视;在管理层面,体现出的是它视教训如儿戏、视生命如薄纸的傲慢,如果滴滴还有管理的话!
二问:责任哪里去了?
现在的滴滴,很多情况下人们已不把它视为一家企业,它已然成为一个平台、一种行为方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技术进步的一种象征。在各种场合,滴滴也总在释放着这样的声音。但既然是一家社会化的企业,就必须承担起最基本的社会责任。
这几年,滴滴不断收购兼并国内同行,努力使自己处于近乎垄断的地位。然而,滴滴并没有认识到,市场份额的扩大,责任和管理必须同步。一味迷信资本的力量能够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结果必然是破绽百出。如果滴滴只相信资本的力量,而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不把管理的根基打扎实,无异于沙滩上建大楼,盖得再高也会垮掉。
毫无疑问,如果滴滴有足够的责任心,在第一起恶性事件后,就不应该只是道歉和赔偿,而应该亡羊补牢,早去认真梳理漏洞,早去作扎实整改,这比道歉一万次、赔偿多少钱,都更有价值!屡教不改,说到底还是认为,靠磕头就能蒙混过关,拿出钱就能摆平一切。
三问:监管哪里去了?
这些年,互联网向关乎日常生活的产业行业渗透,带来新的企业形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大方向无疑应当鼓励。但是相对传统企业完善的监管体系,对这些新兴企业的监管往往是盲点多、薄弱环节多。当企业自身达不到自律水平时,作为监管部门应当履责到位。
然而,不幸的是,我们的监管,我们的有关部门,不但没能及时补位、及时到位,甚至还处于缺位、空位的状态。
发生了一次恶性事件,我们只听到企业要自我整改,管理部门是不是也应该反思:为什么不严加监管,让那些一味扩张、无视责任的企业付出惨重代价?为什么不严厉追责,甚至考虑吊销此类公司的营业执照?
我们常说,社会安全的篱笆,要靠全社会参与。这其中,个人的自律、企业的责任、政府的担当一个都不能少。
我们期待,相关部门的监管创新也能跟上企业创新的步伐,执法中的补丁该打就打,法律上的空白该立快立,给那些“脱缰野马”牢牢戴上“紧箍咒”。
面对两起惨案,有关部门要醒醒了,请往前再走一步!
逝者已矣,人命关天。
面对生命,请滴滴拿出良心和责任,作出回答!
(原题为《央视财经评论丨三问滴滴,以生命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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