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将一岁半的亲生儿子“抵押”在副食品店,向老板借走300元后迟迟不回,老板报警后才现身;两天后,又将孩子“抵押”给陌生的出租车司机,借走400元,警方联系时手机已停机。
“涉事男子马某27岁,云南人。我们也联系了他妻子,手机也停机了。如果马某迟迟不出现,警方会以涉嫌遗弃罪立案调查。”8月31日,浙江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民警叶国华告诉澎湃新闻。
27日23点左右,稠城派出所接到出租车驾驶员陈师傅报警,说自己拉了一名带小孩的男子,男子向他借了400元,留下孩子走了,怀疑是人贩子。
经了解,当天20时左右,陈师傅在稠江小区附近接上一名男子和一个孩子,男子上车后表示手头拮据,打算去朋友那借钱。车子开到一个路口时,男子把孩子留在车上,独自下车,几分钟后返回,称没借到钱,让陈师傅返回上车地点,途中提出希望陈师傅先借400元,找到朋友后马上还。
出于同情,陈师傅将仅有的400元现金给了他。返回上车地点后,男子下车,称去找朋友借钱,又将孩子留车上。陈师傅等到23点还不见他回来,怀疑车上的孩子不是他的,向派出所报警。
看见孩子,稠城派出所民警发现是见过的,两天前就被父亲“抵押”过一次。
25日晚,该所接到一名副食品店主报警,称一名男子上午带儿子来店,以“发生交通事故”为由向他借了300元,将孩子“押”在店里,但到晚上也没来领孩子。民警将孩子被接到派出所,通过户籍登记信息联系上孩子的父亲马某,马某在“抵押”儿子13小时后将孩子领回,但没有还钱。
“27日晚,我又通过电话联系马某,但提示手机已停机。我们给孩子买了些吃的,安排在所里宿舍休息。”叶国华说。
根据户籍登记信息,民警随后找到马某此前的房东贾先生。贾先生表示,马某5月入住后几乎天天与妻子吵架,一个月前妻子离家出走。因为拖欠租金、水电费,贾先生已将马某赶出出租房。
贾先生向警方提供了马某妻子的手机,但也已停机。目前,马某的儿子已被送往福利院。
(原题为《浙江义乌一男子三天两次“抵押”亲生儿子,借得七百元后失联》葛熔金、陈晓燕/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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