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9月11日电 9月11日,浙江省召开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会,119家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签订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承诺书。
在此次会议现场,有29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签订了《特殊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84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6家接受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签订了《疫苗委托配送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长春长生公司的“疫苗事件”引爆舆论,敲响警钟,如何举一反三,汲取警示,去疴除弊,筑牢安全防线?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的负责人在做表态发言时表示,作为药品生产企业,保证所生产的药品的质量安全是企业秉承的宗旨,企业要严抓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问责制度,加大人财物投入,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医者仁心、药者善心。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监管部门作为“吹哨人”,严把疫苗质量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邵元昌表示,不论是药品企业,还是各级监管部门,都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状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企业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坚持全流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合规”。下一步浙江省将集中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以高风险药品生产以及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明确12方面重点检查内容,切实有效的开展专项检查,坚决将违法者从医药行业中剔除出去。
(原题为《浙江: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带上“紧箍咒” 》祝晓艳/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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