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0月15日电 为鼓励企业上市,浙江温州日前出台相关规定,对企业股份制改造和申报IPO,均有不同程度的奖励。
根据温州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该市对开展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参照其环比上年新增地方综合贡献度的50%确定,其中,完成与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约并列入市本级、区(功能区)重点辅导推进的拟上市企业,奖励额度提高30个百分点。
对于成功上市的企业,首发融资50%以上投资温州的,按照首发融资金额的5‰予以奖励,其中融资额度超过10亿元的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办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纳税地均迁入温州,且符合产业导向的,视同市内新上市公司享受同等待遇,并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为解决企业上市的后顾之忧,温州还建立政府与企业上市风险共担机制。温州市政府设立总规模5亿元的上市风险共担基金,对列入重点辅导推进的拟上市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增加的费用,根据企业股改时确定的股本总额分档给予垫付,股本总额1亿股(含)以下的,垫付1000万元;股本总额超过1亿股的,垫付1500万元。
温州对未通过IPO审核的企业仍给予一定补助。企业申报IPO材料前支付给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费用,由市财政对市本级和各区(功能区)的企业给予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各县(市)的企业给予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原题为《浙江温州鼓励企业上市 未通过IPO审核也能获补助》魏一骏/文)(完)
私人订制热点资讯 关注国搜官方微信
联系邮箱 : hezuo@chinaso.com
联系电话 :(+86 10)88055782
人民网 新华网 央广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央视网 中国政府网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网信网 中国西藏网 中国台湾网 中国青年网 中国证券报 环球时报 经济参考报 半月谈 北京周报 中国日报网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中央电视台 经济日报 光明日报 求是网 中国新闻周刊 中国新闻社 国际在线 中国网
更多热点尽在新闻早班车 请关注中国搜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