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车辆应具备实时定位功能,并为定点投放、停放提供技术接口”;“经营者应及时回收破旧、损毁车辆,建立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运维保障方案”……新版《杭州市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10月16日起在市政府官网征求意见。
去年9月30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有效期为一年。澎湃新闻注意到,新《指导意见》在主体定位、基本原则、经营准备与管理、风险防控、退出机制、承租人义务、相关部门管理职责等内容上改动不大,但新增了若干针对经营者的要求。
如投放车辆除了符合技术标准规定,还需具备实时定位功能,并为定点投放、停放提供技术接口。
除了配备与投放规模适应的维保、调度场地、车辆等配套设施,对互联网自行车进行检查和清洁保养,还应及时回收破旧、损毁车辆,建立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运维保障方案,同时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押金管理上,鼓励经营者通过信用管理、技术创新推行免押金、实时退还押金等方式。
限制和退出机制方面,新增“投放车辆编码未经监管系统登记”一项,与数据提供不完整、不真实,乱停乱放严重,线下运营维护不力等一并作为对经营者提醒无效后采取公开通报并限制投放的原因。
据运管部门二季度对杭州5家共享单车企业的考核结果,杭州有存量共享单车69.4万辆,三季度拟再削减8万辆。
(原题为《杭州新版共享单车规范公示:经营者应为定点停放提供技术接口》姚似璐/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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