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在做微商,就是在做微商的路上。”现如今,很多人喜欢用这句话来形容“互联网+”时代微商的火爆程度。近日,温州首张微商营业执照在龙湾永兴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注册颁发。这不仅意味着“微商”被正名,今后消费者在朋友圈购物,也将有所保障。
前两天,家住永兴南桥北村的季女士听说微商可以办理营业执照的消息后,便带着本人身份证和个人住所房产证到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执照。在填写了个体微商承诺书、接受资质审查后,不到几分钟,她就拿到了属于她的电子商务营业执照。“真的只要跑一次,以后就可以理直气壮说我是有证的微商了。”拿到营业执照后的季女士高兴地说道。她告诉记者,她的微店主要销售滋补品、鱼胶、燕窝等,她马上就把营业执照的照片发布在微店页面上,相信顾客对她的产品会更放心!
这几年,随着微信越来越普及,生活中,一些精明的商家瞄准了微信“朋友圈”这个销售新平台做起了熟人生意。但是这种C2C交易却属于监管盲点,消费者很容易掉进购物的陷阱。“以前微商不在我们市场监管的范围和视线之内,消费者有投诉却没有市场主体,商户只要删除朋友圈,然后删除好友就很难找到人了。没有交易记录,而发红包证明不了是经营行为。” 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微信购物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受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即使消费者可以通过合同法走司法途径来解决微信购物纠纷,但这样投入的成本很高。因此,当买到不合意的商品时,往往只能自认倒霉。同时,一些微商也苦于消费者的不信任生意不景气。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像季女士这样的微商从业人员,允许办理登记无疑个利好的政策,微商职业不仅得到了国家的认可,还将拥有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的待遇。对消费者来说,今后出现消费纠纷,可以通过微商的相关信息找到经营主体,购买微商产品也变得更加有保障。
(原标题《龙湾永兴街道发出温州首张微商营业执照》陈蜜、陈桐、姜诗梦/文)(完)
私人订制热点资讯 关注国搜官方微信
联系邮箱 : hezuo@chinaso.com
联系电话 :(+86 10)88055782
人民网 新华网 央广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央视网 中国政府网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网信网 中国西藏网 中国台湾网 中国青年网 中国证券报 环球时报 经济参考报 半月谈 北京周报 中国日报网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中央电视台 经济日报 光明日报 求是网 中国新闻周刊 中国新闻社 国际在线 中国网
更多热点尽在新闻早班车 请关注中国搜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