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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在即 温州68户购房户有话说

核心提示:2000年、2014年,温州市政府曾为该楼盘开发问题二度召开专题协调会;

从购房给孩子上小学到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胡联平依旧盼不来“东方花苑(东区)”的房子钥匙。1999年,他和另外67户购房者向原浙江东方集团(现属国企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购置其开发的“东方花苑”住房,每户交付定金10.05万元,约定2001年底交付使用。然而,2000年因规划过江通道(现瓯越大桥)项目,该小区楼盘部分区域被纳入规划红线范围。

2000年、2014年,温州市政府曾为该楼盘开发问题二度召开专题协调会;

2003年该地块规划方案从多层调整为高层后,2004年3月17日,上市公司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在承接浙江东方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作关联交易公告时仍明确“承诺99年已预订的客户购房时仍按原预订时的售价销售”;

2014年,协调会明确要求:尊重历史,着眼于解决问题的原则,落实〔2000〕85号文件精神,鉴于东日公司已全部出售的实际情况,同意东日公司原已销售的房源采用定向销售方式,在必须解决好原购房户问题的基础上,多余房产才可通过市场运作销售;

2017年3月,在时任浙江省委书记对信访作了专门批示后,才完成拆迁并启动地块的正常开发。

然而,正值2019年2月该楼盘终于重新开工建设迎来希望之时,浙江东日(600113)宣布挂牌转让包括该地块权益在内的其全资子公司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让68户购房户担忧的是,在今次100%股权卖断交易相关公告里,却并未公告披露或提示2004年3月17日公告承诺的按原售价销售给原来购房户的责任承担,存在蓄意隐瞒之嫌。购房户希望职能部门立即介入并加以纠正,让20年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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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诗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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